纵书院 - 言情小说 - (综同人)慢穿之还是社会主义好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02

分卷阅读402

    ,啥时候回来都有一帮子人陪着。

既热闹又高兴。

李秀英也接口:“对啊,买回来了就用呗,送回去干啥?”

自从买了电视剧回来,自己脸上不知道有面儿呢。

每次出去,都有人特意问她,啥时候回来

闹点就闹点呗,大不了早点吃饭而已。

而且这电视上演的东西好看些呢,这要是还回去了?难道让自己坐车去城里看吗?

那还是算了吧。

花钱归花钱,真说起来,绪之买回来的东西,还真没一个不好用的。

电视就不说了。

有了自行车,大家出出进进的也方便。

农忙结束了,自己也得学一学,等学会了,啥时候想去城里看小六,就啥时候去。

少花钱不说,还不用看售票员的脸色,而且这回娘家也方便的多。

不过要说她起最喜欢的,还要数那台缝纫机了。

自己手巧,玉香又是专门学过的,等她学会了,就能自己动手给老顾做身新衣裳。

免得阿妩瞎花钱,看她这次回来给老顾买的啥衣服?

好看也就那样好看,就全拿钱堆起来了的,有她花的那个钱,自己都能做七八套了。

哎,年轻人就是手浪,可别人家里的女婿多少还知道拦着点。

自家的绪之嘛!

阿五说要上天,他也只有架梯子的份儿。

这正是两个心大的遇了一双,这搁自己家里当然好,可以后万一跟那边的人联系上了,他还不得被他那个人尖子爹给生吃了吗?

哎!想一想都愁的慌。

第274章七十年代奋斗生活44

而李秀英却不知道,林绪之的“人尖子”爹被他那个纯良友善的宝贝儿子给坑了个不轻。

这次为了让林和平回来,林常州算是把全部的家当给搭上了,为此还跟郑兰香天天打架。

——其实不管在林绪之,还是在郑兰香看来,林常州手上的钱,至少要比外露出来的多两倍吧。

对,他是借着职务捞了些外快。

但连弄回来的古董都算在一起,他手上一共也不过二十万元。

听着多,可这不过是总数啊。

郑兰香她也不动动脑子,他以前就能做出婚前出轨的事来,等结婚后怎么可能消停的了?

这养小三、小四不花钱啊?

要不是自己年龄大玩不动了,他现在哪能这么消停。

虽说大多数用职位解决了,但吃住的要花钱,请阿姨要花钱,买衣服也得花钱。

这时间长了,也花出去不少,所以这次他能拿出来十二万就很不错了。

谁知道都这样了,郑兰香那个毒妇还敢不满意。

跟盯贼一样的盯了自己整整一个月。

有时候他出去买包烟,这人都能趁机把他的书房翻个底朝天。

为这个他们两人也不知道打了多少架。

直到林绪之那个逆子上京签协议的时候。

郑兰香总算知道再从他这扣不来钱了,这才不情不愿的拿自己的私房钱填上了。

刚开始他还庆幸这事儿总算解决了,可后来林常州一寻思,这事儿不对啊。

自己的积蓄没了七八万,那是因为他在外头养了人。

但郑兰香这些年没少打着他的旗号往来搂钱。

再加上她的工资跟她们单位的福利,她的存款虽然没有自己多,但十几万还是有的。

她为人又特别铁公鸡,他这么多年也没见她娘家拿过她一分钱。

那她为啥拿个八万块钱还这么吃力——这次郑兰香可是特意卖了自己的首饰,才能掏出来八万块钱来。

那这里头差了五六万去哪了呢?

刚开始林常州还怕这事里头有什么隐情,就没直接问到郑兰香脸上去。

只让人私底下查了查。

可这一查他差点没气出脑溢血来。

不愧是夫妻两,跟林常州结了婚的这二十年里,郑兰香在外头,起码跟七八个男的好过。

这也就算了,问题是人家还出手特别大方。

该买房就买房,要职位就给职位——职位虽然不大吧,但一个不漏,它全是从林常州手里走的。

所以也别怪郑兰香手里没钱,别说花出去的。

有时候林常州默认她收了钱的,人家有时候也没收一分呢!

至于拿什么顶?

底下谁不知道林大处长的夫人最喜欢手长脚长……的年轻人了。

得知了这个消息,林常州当场就扇了郑兰香一个大嘴巴子。

他甚至开始怀疑郑兰香生的一对儿女是不是自己的种了。

不过疼了这么多年,感情还是有的,二来人离的太远,做亲子鉴定也不方便。

林常州这才没把每月打给兄妹两的钱给断了。

可儿女的事另说,有了这种恶心事儿,他跟郑兰香算是彻底过不下去了。

“离婚吧!”

郑兰香刚开始确实慌了神,但等走到民政局门口时,她忽然反应过来了。

“呵,不离了,回家。”

林常州以为她在发癫症,嗤笑了一声:“做什么美梦呢?快进去!”

给老子带了这么多顶绿帽子,居然还想着不离,谁给她的这么大的脸?

她那些小白脸吗?可拉倒吧。

“你可想好了。”

自己跟了这人一场,别的没学到,大义灭亲可是学了个肚熟。

谁让他当初就是这么把林绪之他妈给弄死的呢?

林常州要是忘了这些破事儿,以后好好过,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自己当然不会没事找事。

但他要是一口咬定了要离婚。

想得美!

现在自己钱也花完了,儿女也不在身边,等离了婚工作也得完蛋。

这时候想让她净身出户,就别怪她心狠手辣了。

她要是不好过了,林常州自然也得跟着陪葬——这么多年林常州干各种缺德事儿,可从没有刻意瞒过她。

所以自己手里可多的是让他再翻不了身的把柄。

光脚的还怕穿鞋的吗?

两人做了也有二十年的夫妻了,所以郑兰香这话刚一出口,林常州立马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明明心里恨的要死,可为了自己的小命,偏偏得把这口气给咽了。

林常州被噎了个不轻,瞪着大眼睛恨不得掐死郑兰香。

郑兰香也不怕他:“你也别跟我吹胡子瞪眼的,结婚后你自己也没多干净,凭什么奢望我给你守着?”

林绪之他妈倒是贞洁了,可还不是被你给弄死了吗?

你做初一我做十五而已。

……

悠悠哉哉在家里窝了一个夏天,等走的时候,林绪之的脸都被丈母娘给喂圆了两大圈。

顾妩这么颜控的人还没嫌弃呢,林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