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书院 - 言情小说 - 猎户娘子超甜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99

分卷阅读199

    ,她今儿想去找徐滔,特意穿了一身好衣裳,结果……

啪……

林琴刚爬起来,就被湿淋淋的林琴扇了一巴掌。

“蠢货!干啥啥都不成,昨儿就该把你一块儿卖了!”

“娘……”林琴盯着林夏至的眼圈红得要命,眼泪使劲往外冒。

就算是心再冷,其实内心深处也是抱有希望的。

可现在这一点点希望被林夏至亲手打碎。

林琴原本对自己将要做的事儿有些内疚,这一刻,所有的内疚都被恨意给取代了。

“掉啥猫尿,糟心的东西,偷了那丫头的狐裘不晓得给老娘拿回来,还悄悄地跑到镇上去卖。

没那个脑子还跟那贱人争……这下好了,好好的黄花大闺女被人白玩儿了那么久。

你说你要是进窑子,还能给自家挣钱。

结果呢?

听说在那里头你可没少挣钱,全便宜了那帮子衙役。

你个蠢货!

老娘当初咋就没把你溺死在尿桶里!”

林槐花一面换衣裳,一面破口大骂。

“娘……去镇上卖是林画的主意。”林琴不甘心,顶了一句。

“呸,你个小娼妇,你妹回来就跟我说了,是她没拦住你!

你想给你妹泼脏水,门儿都没有!”林夏至一口口痰吐到林琴的脸上,林琴抬手去擦,袖子遮挡住了眼中浓烈地散不开的恨意。

“还不滚去打水!没眼力见儿的东西!”林夏至看到林琴就来气。

要知道,林晚秋还在的时候,她就听徐滔的,把林琴和林画娇养着,差不多出条了盘子顺了就嫁给商人或小官儿做妾,一个是能多点儿聘礼,二个是以后也是金宝的一个助力,是家里的一个助力。

也正是因着这样,就算是林晚秋不在家了,两个姑娘去干活儿,那活儿加起来也比林晚秋当初干得少。

况且这林琴马上就十五了,眼见着就能见银子和关系了……结果她好死不死的偷了那贱人的狐裘偷偷拿去卖。

不知道拿回来给她啊!

只要立刻藏起来那贱人能找到?

没凭没据的东西谁他妈认啊。

等时间稍微一长,她再让徐滔去处理狐裘,神不知鬼不觉就能换银子。

不曾想,这个心野了,翅膀硬了,生了二心的丫头偷偷去卖不说还把自己个儿给搭进去了。

这下好了,狐裘没了,她的银子和有钱的女婿都没了。

破鞋谁他妈要啊。

卖窑子里倒是能多卖两个钱,可是金宝不能有个当窑姐儿的jiejie。

那就只能贱卖了。

林夏至只要想想就气得心肝儿疼。

林琴没哭了,她听话的去打水。

林夏至洗漱之后打扮了一番就出门了。

林琴手中忙活着活儿,瞧着没人注意她,她就溜进了林夏至的屋,摸到她藏东西的墙洞,伸手去抠墙上的砖。

她激动地抖。

心也很慌,很怕林夏至杀个回马车。

越是这样她越抠不出来砖头,林琴有些发急,想了想,她干脆出门拿了个削头刀,再回去撬。

因着太紧张了,她还把手划拉了。

不过林琴这会子可顾不上疼,两下把砖头子撬出来之后,便将里面的木头匣子拿了出来,打开匣子,将里头的东西一扫而空之后,林琴就将匣子和砖头子归位了。

她做贼似的跑回自己屋里,一分都不敢耽搁,先是把玉佩挑出来贴身挂在脖子上。

这个玉佩她就是再没见过好东西,但如此通透水润的玉佩也知道值当不少钱。

她不打算立刻就卖掉,反正林夏至的匣子里还有几张十两的银票和一些个碎银子。

林琴就是这么粗略一数,大约有八十多两的样子。

这应该是林夏至所有的钱了。

林琴将银子在身上藏好,又将几样银首饰还有一对金耳环拿帕子包起来揣到怀里,就直接背着背篓出门了。

许氏瞧着林琴出门也没说什么,倒是林琴做贼心虚吓得差点儿没撒丫子跑。

她走出好长一段路,这才朝着抄小道往村外走。

出了村,她就小跑起来,不时回头看那逐渐缩小的村庄,林琴大笑了起来。

冷风灌进了她的喉咙,奔跑出来的汗水被冷风一吹……林琴还没跑一会儿,就打起了喷嚏。

她咬牙继续往镇上走,想着进了镇上先去客栈写一间房,再去看大夫。

只是越是接近镇子,她的脑袋就越昏沉,加之她早上没吃过啥东西,一路逃出来人又紧张,几重作用下竟眼前一黑晕倒在路边了。

一个货郎经过,瞧见林琴本想一走了之不想惹事儿。

但他没走几步就倒转回来,先是探了探林琴的鼻息,又摸了摸她的额头,知道她是病倒在地,于是便将她背走了。

他正好三十来岁了还没娶媳妇,家里又没有别人了无牵挂,干脆将这女人带得远远儿的,好长长久久的跟他做夫妻。

上会去进货就听到有人说带货去崖州挺赚钱的,而且往南走会越走越暖和……要不然,他干脆去崖州算了。

第227章往崖洲去

崖洲历朝历代都是流放之地。

对于老百姓们来说,越是往南边儿毒障越多,密林也多,反正若是适合人们生存,就不会成为流放犯人的地方。

所以,只要是脑子正常的老百姓都不会说往崖洲走。

可是商人不同,只要有利益,他们就能走遍全天下。

丝绸之路咋走出来的?

为了挣钱,商队连沙漠都敢穿越,更别说是崖洲这个尚有人烟的地方了。

这个货郎平日里好吃个酒,挣两个钱就去吃喝花用了,或是去窑子里快活,这么些年都是这么过来的,也没人给他介绍媳妇,当然了,他也没钱娶媳妇。

崖洲只是他的一个大方向,他的目的是要把林琴带到一个她无法跑回来的地方,至于最终是不是崖洲其实都无所谓,他打算一路走一路看,若是中途够远的地方有合适的落脚地儿,他也不介意停下来。

他们这种没家没口的行脚商就跟蒲公英似的种子似的,随风飘荡,落在哪儿了就能在哪儿生根发芽。

货郎匆匆将林琴带回家,他家就有治头疼脑热的草药,直接煎了一碗给林琴灌了下去,又给她塞进被子里捂着。

他收拾完东西就开始搜林琴的身,想要一个女人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就不能给她身上留一丁点儿的银钱。

结果这一搜把货郎给乐蒙了。

八十多两银子,还有些银首饰和一对金耳环,最为贵重的就是林琴脖子上挂着的玉佩了。

通体碧绿,还毫无瑕疵。

他是货郎,就是没见过这么好的东西,这乍然见到,也知价值不菲。

货郎忙将玉佩从林琴的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