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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小时候的一段记忆。于是,她稍稍敏整理了下仪容,带着一张笑脸打开了门。“你是……谁?”她问道。“我是……我!”对方回答。作者有话要说: 新手上路,多多鼓励!撒花………☆、非著名侦探2012年8月11日。牡丹路。星巴克咖啡馆。一个靠窗的位置,古楼市非著名侦探余梁大帅哥优哉游哉地喝着咖啡聊着天。手机QQ头像闪个不停,很是考验打字的速度。他给自己取的网名叫“福尔摩斯”,太不要脸了。受伤的美人鱼:喂,大侦探,很高兴认识你。福尔摩斯:嗯,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受伤的美人鱼:不过,我想说一件伤心的事儿。福尔摩斯:说吧啥事?受伤的美人鱼:说这事之前,先问你个问题。福尔摩斯:别客气。受伤的美人鱼:说实话,你对我了解多少?福尔摩斯:鱼meimei今年25岁,古楼本地人,经营着一家服装店。受伤的美人鱼:还有呢?福尔摩斯:爹妈去逝早,你和meimei相依为命。受伤的美人鱼:还有呢?福尔摩斯:有一个很疼你的老公,你们生活得很幸福。受伤的美人鱼:我想告诉你,我现在不幸福了。福尔摩斯:为什么?受伤的美人鱼:我老公劈腿了。福尔摩斯:不会吧?他搞上了别的女人?受伤的美人鱼:没错!虽然早就有所察觉,但一直骗自己不是真的。福尔摩斯:确定其中没有误会?受伤的美人鱼: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福尔摩斯:那你打算怎么办?受伤的美人鱼: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感情欺骗!所以……福尔摩斯:所以怎样?受伤的美人鱼:啊,对不起,有事先下了。886——福尔摩斯:怎么可以这样?!余梁无奈地笑笑,对于聊天室里某个头像的突然变暗,他已经习以为常。谁能没个急事呢?他发了条留言过去:放松心情,快乐至上!哥永远支持你!“小新美眉!”余梁拦住一个服务生,问道,“我这儿等半天了,你们老板怎么还不出来?”“不是跟你说了嘛,程总的女朋友来了,来的时候怒气冲冲,一副吃人的架势,估计这会正打着呢。”小新耸耸肩,表示事不关己。“帮帮忙,催一下嘛。”余梁满脸堆笑。“没看我忙着的吗?”小新走进吧台,一边打开化妆盒仔细补妆,一边没好气地说,“余警官,我必须提醒你,以后不准叫我小新了,我又不姓新!”余梁双肩一耸,哂然一笑。小新本名姚笔,二十出头年纪,爱笑,很好打交道。虽然她对警察这个职业不感冒,但是挺爱交朋友,尤其余梁这样既帅气又风趣的男子。余梁见到她,不是叫她“蜡笔小新”,就是“小新”,几次想直喊本名来着,却怎么也改不了口。“得,不叫你小新,那叫你小笔,总行了吧。”“一个意思嘛……”“嘿嘿嘿——”余梁继续把玩手机,坐等程乐现身。程乐是余梁的高中同学,和余梁同龄,更巧的是,两人生日只相隔一天。余梁至今记得,两年前夜店的一次偶遇,让他们分别十年之后再重逢。“喂,哥们儿,你踩我脚了!”那是难得的一次休假,余梁脱下警服,像社会上其他年轻人一样,向往着律动的舞步,激荡的音乐。于是,他踏进了平时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想彻底放松一下。万没想到,刚刚放开手脚跳起来,就有人推搡了他一下,大叫踩到脚了。“对不起,对不起!”余梁赶紧道歉,生怕惹恼了人家,万一动起手来败坏了警察的名声。“哇,你长得好像我一个同学!”被踩者上下打量着余梁,“你是余梁吗?”“程乐?!”余梁也认出了他。两个十年未曾谋面的同学尖叫着抱在一起。余梁本来滴酒不沾,邂逅程乐那天,不但喝了酒,而且还醉了。那是他活了二十七年唯一一次大醉,导致第二天头痛无比,根本没办法出警。结果被队长老方在电话里狠狠训斥了一通。以后的日子,余梁就多了一个朋友,甚至可以说是挚友,因为他和程乐无话不谈,不管开心还是不开心,他都会找程乐一起坐坐、聊聊。一年前,程乐干起了服装店,生意红火,财源广进,他不时向余梁炫耀名车名表,十足的土豪样,并怂恿余梁别当警察了,跟着他干。悲催的是,两个月后,黑社会一把火烧了他的店,毛也没剩。原因是他没有交出所谓的“保护费”。他不禁感慨:黑社会真他妈的黑啊,说让我的店化为乌有,果然就乌有了……当着余梁的面,程乐哭得像孩子一样,悲愤欲绝。余梁安慰他,你的外号不是叫“打不倒的不倒翁”吗?这点挫折算什么!还记得高一那年咱俩同时失恋时互相鼓励的话吗?看成败,人生豪迈,大不了从头再来!“对,人生豪迈,从头再来!”程乐抹干眼泪,给了余梁一个拥抱,然后消失了。一年后,王者归来,程乐又当了老板,开了这家咖啡馆。正沉浸在回忆里,程乐大摇大摆走出来了,边上伴着个女人。此女长发飘飘,风姿绰约。余梁心想,这小子什么时候又换“衣服”了?“我来引荐一下,”程乐指着余梁,“我哥们儿,余梁!”又指向身边美女,“我媳妇儿,王荷!”“谁是你媳妇儿,我还没答应嫁给你呢!”叫王荷的女人晒出一脸幸福的表情。余梁看得出来,这表情是伪装的。他不以为意,笑着伸出右手,“你好!”“你好……”王荷礼貌地伸手,似乎有点不耐烦。不过在这种场合下,她还是聪明地表现出了作为一个女人应有的知书达理。三人落座。小新端上冒着泡沫的新鲜咖啡。经过余梁身边时,她翻了一个可爱的白眼。程乐滔滔不绝地聊着与女友相识的经历。那晚,月光皎洁,夜色迷人。他开车回家,路上差点撞到一个醉酒的女人。这女人便是王荷。程乐说:“第一眼看到她,我就深深地爱上了。爱上了,就再也放不下了,在心里,在胃里,在肺管子里。”程乐美滋滋地把王荷送回住处,当晚啥也没干,绅士般回去了。第二天一打听,后悔不迭,原来她是夜店里的女招待,陪吃陪喝陪……那种。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