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书院 - 言情小说 - 那年冬天她来过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5

分卷阅读75

    我开慢点。”

“不用,”她坐直了身体,揉着眼睛道,“你不用管我,就按正常速度走,我不困了。”

陈牧笑了笑,没再坚持,挂挡开车离开。

☆、第52章与世沉浮

回到伏流乡后,陈牧一边等市局的消息,一边同步跟进,查阅着袁进龙等人的资料,原本以为最差也能发现一鳞半爪,没想到反反复复看了不下二十遍,还是宝山空回。

而除了这件棘手的事,余下的便是如之前的萧寥,无尽无休的例行文物古迹巡查,以及其他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例如谁家的宅基地过了界,延伸到了古迹保护地,谁家的猪拱坏了保护植物,哪个村民在自家地里挖到了文物不上报,哪个老赖又在集市上以假乱真地兜售假文物等。

杜靓妮原本住进了瑨州市人民医院,但伤势恢复了还算好,一个星期后就出院了,陈牧几乎每天都会抽时间出看她。

直到几天前听她说要延吉出差,他才没再往市区跑。

忽然从追查毒龙的事件里抽离出来,陈牧浑身的不舒服,一清闲下来,便急忙托了巴希尔找人去了阿依莎家里,找她的父亲替王韶峰提亲。

也许是有宗亲说情因素的存在,阿依莎的爹不像以前那么顽固了,让出了多天来的第一步,首次让王韶峰进了家门。

几个人秉烛夜谈了一晚上,最后阿依莎的爹提出和王韶峰约法三章。

一是希望他将来在伏流乡定居,在云来县本地发展,以后不再想着回兰州老家,二是生活习惯,他要入乡随俗,尽可能的跟阿依莎保持一致。

三相对简单些,也是王韶峰一直以来就在做的,那就是保证对阿依莎好,若是这三条意见能接受,就让他们处朋友,等明年开春找个日子,把婚结了。

王韶峰一句废话没说,全部答应了下来。

“这跟入赘差不多,你真不打算跟家人说一声?”陈牧和王韶峰从阿依莎家里出来,隐忧地问,“还是跟叔叔阿姨说一声吧。”

这里对王韶峰来说,不仅有阿依莎,还有他的工作和使命,其实看似有两条路选择,实际哪里又有的选呢?

不过老家还有个meimei,可以帮忙照顾父母,这是他唯一可以欣慰的地方,而他,这辈子都只能亏欠两位老人了。

王韶峰强笑了下,问陈牧:“老大,你想过离开这儿吗?”

陈牧对王韶峰的问题始料未及,他想过离开这儿吗?想过,刚来的时候几乎夜夜失眠,恨不得天一亮就能接到市局的调令。

把那身刑警服还给他,能让他官复原职,重新拿着枪冲在第一线,可以直面残忍的场面,可以甄别人心的险恶,但那时候希望又最渺茫,而现在呢?

他早已熟悉了这里的一砖一瓦,熟悉这里的山山水水,至少最近的几年,他已经很少或是没有再想过这个问题了。

若不是那次在莲花石窟给陆军打电话时对方提起,他甚至都有些忘了,他曾是个优秀刑警,破过惊心动魄的大案子……

这么想来,习惯真是个可怕又神奇的东西,潜移默化中让你适应一件事,一个工作,一个人……直到对过往的一切渐渐模糊,不再特别想起。

何况,他的记忆本来就不好……

陈牧没能回答王韶峰,只是淡淡地说道:“走吧。”

王韶峰跟在他身后,幽忧地说道:“老大,你想过跟方小姐去大理吗?”

以他的能力,出去找份维持生计的工作,倒也不是难事。

陈牧没直接回答,只是反问他:“阿依莎跟这身警服,选哪个?”

王韶峰抓挠着头,阿依莎对他很重要,但有没有超过这份警服,这个问题他倒没想过:“我不知道……”

陈牧迈着大步往前走,语气依然如故:“我也一样。”

不过至少还有两三月的时间,他不用去面对这个问题,这么多年在伏流乡,别的本事没学到,倒学会一招处世哲学:得过且过。

而回来的这些天,方琛几乎足不出户,就待在自己小黑屋做七彩簪的软化工作,修复工作求质不求量,其实想求也求不来,只能慢工出细活。

她忙了大半个月,只修好了绿色簪子的小边头部,这么算起来,四支簪子全修好,怎么也要一两年时间了。

这工作她肯定是完成不了啦,只能尽量去多做一些,尽可能为下一任接班人减少负担。

从早上九点到晚上十点,除了中间两顿饭,她几乎一刻没歇,直到做了酸性测试,需要几个小时后再换药水时,她才从修复室走了出来。

而此时厨房里还放着一大份锅包rou,那是赵平特意嘱托老李做给方琛的夜宵加班餐,老李做好怕凉了,还在上面包了两层毛巾。

又给方琛留了张小纸条:“趁热吃,不要加热,变软后就不好吃了,吃不完放着,我明天来了处理”,然后才下班走人。

方琛揭开锅包rou尝了一块,酸酸甜甜还有些脆嫩,很典型的当地小食做法。

赵平像父兄,总怕她冷着饿着,这个月刚入六月,温度高了不少,已经可以穿单衣了,她来的时候拿的衣服不多,于是赵平特别提出让阿依莎带她去县城买新衣服。

老李虽然跟她没那么多话,但饮食上得了赵平真传,经常开小炤给她,大家这么照顾她,有时会让方琛百感交集,毕竟她向来一定会离开,这份热忱她是一定会辜负了……她最近总觉得抱歉。

吃了几片锅包rou,方琛把剩下的包回原来的样子,留下给赵平明天吃,然后抽时间去洗了衣服冲了澡,又看了一会儿书,正准备先躺一会儿,忽然接到了陈牧的信息。

“我去找你?”

这么多天了,陈牧还是第一次主动提到来找她。

那次在小旅馆亲近后,按说在各自心里,对方已经是恋人了吧?年轻男女干柴烈火,哪有不喜欢腻在一起的?

尽管陈牧已经过了这个年龄段,她也比大多数同龄女孩成熟,但再怎样也不想和心里的他离得太远。

她的要求也不高,只是想每天能见一面,一起散散步,哪怕是从他们办公处到博物馆这段路都行。

但他和她都太忙了,特别是他,工作刚缓下来还要忙王韶峰和杜靓妮的事,所以十几分钟的路似乎把他隔成了比异地恋还要遥远的恋人,她有时半个月都见不到他的人,心里难免会有些失落。

她偶尔会同情杜靓妮,和陈牧谈恋爱,确实是一项严肃的考验,但她比杜靓妮好的一点是在与她是在寂寞中长大的孩子,很知道自娱自乐,所以这个问题就没那么突出了。

但想他的心思却是愈加浓厚了,有工作做着还好,工作停下的时候,一个小时能翻十来遍的手机,就是想看他有没有和自己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