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书院 - 言情小说 - 穿成年代文里的男炮灰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0

分卷阅读40

    吴队长一喊镰刀有多,立马有人过来领了。吴队长瞧着来人是个踏实干活的人,登记过后就给他了。

拿了镰刀的汉子没马上离开,他叫马老三,家里排行第三,“队长,豆苗割完,稻子也要割了,咱们啥时候宰一只猪给大家伙解解馋啊?肚子里没油水,干不动啊!”

年景好了之后,队里几乎每年都会杀一只猪,给大家伙解解馋鼓鼓劲。

今年也一样,队里养了三头猪,杀一头,不愁过年没得分。

那猪还是黑皮猪,rou质比白猪rou鲜美,如今养得四肢又粗又壮,身上黑胖胖的,两只耳朵又肥又大,半年来好多人馋猪rou吃都会去猪圈那逛一圈。

可算等到收获的季节了。

为了能吃口rou,忍太久了。

低头干活的几人听到这话,随着附和起来,“队长,马老三说得对,我们都半年没吃猪rou了,啥时候给咱们补补啊。”

活是要干的,但也要鼓励不是,啥也不用说,给口好吃的就行,吃一顿猪rou,他们的干劲能抵半年。

吴队长背着手,非常爽快,“行,明天一早就杀猪。”

他今早去猪圈看了下,肥了,可以杀了。

一听队长同意了,马老三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

“队长,我明天一早过去帮忙!”

“我也去!”

难得有口rou吃,他们今天下午鼓足了劲干。

陆志城刚吃完rou没多久,不至于馋,但原滋原味吃猪草和红薯藤长大的猪,rou应该不会难吃?

下午的活特别多,往年要割到晚上天黑前的,今天倒是夕阳刚落山就弄完了。

吴队长顿时觉得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陆志城到家时,天还未彻底黑下,一进院门,映入视线的是屋檐下的几件衣服,女式衣服光明正大地晒在那。

陆志城洗干净手,过去收了自己的衣服,他低头扫了一眼,地上的水渍已经干了,估摸着他中午出门没多久洗的。

他回来这么久了,屋里也没个动静。

受刺激了?

门开着,宋明宝靠床坐着,手里翻着本书,听见声响,头抬都没抬,书翻得哗啦响。

陆志城微微放松了站姿,忽然道,“今天开始,你来煮饭?”

是你来煮饭,而不是让你学煮饭。

“我,”宋明宝张嘴就要拒绝,对上他认真而不是商量的眼神。

她抿唇,“我煮就我煮!”

答应怎么快?

“嗯,现在就去?”

陆志城带她去杂物间。成功地让宋明宝暂时抛弃烦恼事。

她皱着眉头跟在他后面,丝毫不知道,在乡下,妇人能自己掌握粮食是多么自豪的一件事。

首先她没婆婆管,就足以让别人羡慕嫉妒了。

一共两个米缸,一大一小,大的约摸能装四十斤粮食,小的十来二十斤。

把袋子里粮食倒进去,约摸装不满,不到一半。

陆志城不是个会亏待自己的主,自然不会吃啥咽都咽不下去的东西。

“这么少?!”宋明宝对于粮食的记忆太久远了,四年前她见过外婆家的米缸,那是满满的一大缸,还有各种苞米、玉米、花生、红薯。当然那会她不知道那是外婆家一年的粮食,这会更不知道。

娶了她,陆志城自然不会让她吃不饱,当然也不会让她随便祸害粮食,她一旦意识不到生活的苦,那这样就与他的初衷相违背了。

“先吃完这个月,若是撑不过一个月,”那就饿着吧,陆志城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

宋明宝大脑嗡地一声,这么点吃一个月?能吃饱吗?天天喝粥吗?

各种思绪在她脑中翻滚。

她未意识到,自她觉得粮食不够吃喊出来的那一刻,她忧虑的是够不够两个人吃,不知不觉将对方也纳入了思考范围。

“粮食你看着拿,我去烧火。”交代好以后,陆志城就不管她看,有些事,总要慢慢学会的。

只要她脑子里被其它东西占满了,就不会想东想西,她能通过琐碎的事认识生活,认识踏入另一人生阶段后的生活。慢慢改变她对这个生活团体中的人的偏见。

挺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正常更新时间一般是晚上九点哈。

如果作者有空或者没有把存稿删除重码,能加更就会加更。

第28章在这等他呢

陆志城前脚刚踏进厨房,她随后跟进来。

“喂,你盛米的那个碗呢?”

陆志城指了指橱柜的方向。

宋明宝拿到碗后,匆匆忙忙又离开了。

她在回忆,昨天乡巴佬盛了多少米来着?

陆志城完全不知晓,他昨天的一个举动,竟然让她认为每餐一小碗米是理所当然的,不过也好,等她煮完了,米不够了,才知道反省。

有些脾气倔的人,听不进劝解,反而要让她亲自去体会,或许再脱一层皮,才知道,哦,我原来这么做是不对的。

宋明宝的脾气偏喜欢跟人反着来,尤其是跟他,陆志城挑了挑眉,干脆不管她了。让她自行领悟吧。

锅里的水翻滚了,宋明宝缓缓而来。

进了厨房,看到在烧火的某人,她下意识就要喊他去淘米洗红薯,张了张嘴巴,后面一想,算了,自己洗,还能有理由多吃一点,她纯粹是记仇。

宋明宝的身影在厨房来来回回,锅里的水都滚好几遍了,她才将淘好的米倒进锅里,怕热气烫到,动作略微笨拙。

陆志城轻轻松松地坐在那,也不怕被热着,低垂着眸,映得面容更加温和。

宋明宝现在眼睛里只有那锅米饭,倒进去,她又将红薯削皮,切成手指头大小。

陆志城唇角不自觉勾起,不闹腾的时候,还蛮好的。

夫妻俩各忙各的,约摸半个时辰后,宋明宝嫁过来的第一顿亲手做的饭,新鲜出炉了。

乖乖忙活了这么久,不作一回,那是不可能的。

吃饭时,摆在陆志城面前的只有半碗,见陆志城愣住了,她微仰着下巴,“今天我做的,我多吃一点,以后都这样。”

原来在这等着他呢。

陆志城视线落在她面前那碗压得结实还溢出来的饭,语气温和,“嗯,”

你吃吧。

宋明宝脸上笑容消逝,瞥了他好几眼,结果人家捧着碗吃起饭来了。

半碗饭,陆志城很快吃完了。

宋明宝一开始脸上得意洋洋,结果人都吃完了,她扒拉完溢出来的那部分,还剩满满一碗,她今天本来煮的够多,中午饭吃得晚吃得饱,现在当然吃不下了。

浪费粮食是要天打雷劈的,父母念叨到大的道理,宋明宝自然想都没想过把饭给倒了这个主意。

城里人也是人,也珍惜粮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