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书院 - 耽美小说 - 嘿,有缘啊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6

分卷阅读76

    午也没课,你们有安排吗?”

    刘宽“哦”了一声,“我和钱遥有羽毛球比赛你忘了?对了,今天北大法学院来咱们学校做什么交流,辅导员让我们没事去捧个场。”

    “法学院,关我们什么事……”

    “你去呗,反正也没事。”

    谢风嚼着一块茄子,把碗放到桌子上,翻出手机找到安嘉发了个消息过去,“你们法学院来我们学校交流,有你吗?”

    安嘉那边很快就回了,“我们刚下飞机你就问了,本来还想给你个惊喜。”

    谢风勾起唇角,“我去捧场。”

    刘宽不经意瞥见了谢风看手机的模样,他默默地想,手机那头也许就是喜欢的人吧?

    谢风收了手机继续吃饭,他有几缕略长的额发被冷汗浸湿,此刻干了贴在脸上,两下对比,黑是黑白是白,倒品出几分无情,输了一上午的液,他脸色虽说好看了一点,但嘴唇还是有些苍白。

    他低头喝粥的时眼睛微阖,然后纤长的睫毛就覆盖下来,就像是一个灰蒙蒙的雪天里一道弯弯的屋檐,想让人于漫天飞雪中躲进那道窄檐,风雪多烈都安心。

    但刘宽知道,那块地方太小,只有一个人的容身之地,而他的眼里也只放得下一个人。

    真羡慕啊。

    下午谢风回去换了个棉衬衣披了件厚点的大衣,打算去学术报告厅捧法学院的场。

    到了地方,他就看到坐在第一排的安嘉,他穿了正装,头发全都梳到了脑后,露出一张精雕细琢棱角分明的脸,西服剪裁得体,他身材颀长,穿来更是说不出的英俊好看。

    谢风那时意识到,安嘉的努力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随口说说,才大一,要努力到什么程度才能在那个“遍地是状元,学霸不如狗”的环境里争取到外出和友校交流的机会?

    安嘉有多优秀,他已经不敢想。

    安嘉看到了他,跟身边一个导师模样的老人低声说了句什么,态度谦和有礼,然后就站起来向他走来,“你来了。”

    谢风怔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反应,安嘉就一眼就看到了他脖子上的红色的疹子,“你脖子上是?”

    谢风这才想起来,下意识地摸了一把脖子,“是疹子,早上不小心吃到了酒心巧克力。”

    安嘉蹙眉,“你又低血糖了?昨晚又熬到几点?”

    谢风真是佩服了安嘉这推理能力,果然脑子好使就是不一样,“哦,没什么事,就是我室友不小心给我吃了酒心的,就有点麻烦,明天还要去输液。”

    佩服归佩服,他这么惦记着自己,心里还是熨帖的。

    说话间那边维持会场秩序的工作人员开始催着入席了,安嘉只得先回去,临了还不大放心地看着他,要他等会儿结束了再说。

    谢风点点头,到后面找了个位置坐下,还冲回过头看他的安嘉比了个“ok”,谢风细心地发现身边好几个女生都小声地叫了声“好帅啊。”

    顿时心里就美滋滋的。

    报告会结束了,两个人相伴去逛校园,安嘉一身正装,英俊逼人,走在校道上回头率很高,谢风真是想找个偏僻的地方把这人藏起来,让他停止散发魅力。

    “你脱离组织可以吗?”一阵风吹来,谢风裹紧了大衣,虽说午后的阳光挺暖,但他还算是个病人,心理上就比平时脆弱了一点,“忘记带围巾了。”

    安嘉闻言二话不说就把围巾解下来给他围上,“我规定时间回去就行,你戴着,我不冷。”

    谢风看着那熟悉的格子,有点感慨,“这还是我送你的那条啊。”随着安嘉的动作他还看见了安嘉无名指上的他送的戒指,他的鼻子甚至有点酸了,“那小玩意儿你还戴着。”

    安嘉开口就是很平静的语气,像是在说一件别人的事,“关于你的东西我都没丢,我们的日记,还有放小纸条的盒子,那些都是我们的回忆。”

    “我想这些东西我们两个一定要有一个一直记着它吧,如果你不想,那我就帮你一直记着,等有一天我把这些都捧到你面前,给你看看我度过的这些日子。”

    “然后好借口要你和我重新来过。”

    谢风哽住了,他望着安嘉的眼睛,风又刮得大了一点,吹过森林,带来海潮般的声响,明晃晃的阳光眩晕地刺进他的眼里。

    而他的眼神依旧是温柔的。

    星辰大海,莫过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高调鸣谢猖哥地雷!!!!!!!!!!!!!!!!!!

    完结辽!

    带上番外我凑个五十二章吧15555551

    番外就比较随缘了,大家等不等都可以了~~~

    然后可能部分章节要修一修,捉捉虫什么的,毕竟是第一部作品,要尽量做好!

    第51章 番外

    林泽志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时候有过一段情。

    他不怎么对别人提起,不过别人若是探究,他也不藏着,大大方方地调侃当年的自己,以及那个人。

    那个人是常钟。

    常钟是他中学时候的事,当时他也没有什么反骨,甚至还有点娇生惯养出来的娇气,更不是所谓的“社会人”,他想过自己是凭什么入了这位大爷的眼,想了很久都无果。

    后来才意识到这位爷看上的大概就是他这副涉世未深却不自知、还张牙舞爪试图证明自己的蠢样。

    可能在他眼里很可爱?谁知道呢。

    他们在父辈的一次聚会上首次见面,林泽志很早就听说过常钟,什么年轻有为、后生可畏之类的字眼都是用来形容他的。

    可他们第一次见面,也没有那么神,他不过是从容不迫地在人群中推杯换盏,言辞恰到好处,不过分亲热显得阿谀,也不过分冷漠让人觉得被冷落;不过是一身剪裁得体的正装穿在身上显得肩宽腿长,一张脸轮廓分明格外惹眼;不过有什么东西,大概是气质之类飘渺的玩意儿一下子抓住了他的心。

    他嫌人多,吵得慌,就一个人跑到露台上喝酒。

    那天的酒是什么味道他已经记不清了,他只记得常钟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嘴里的酒味淡去,眼前的人影越发清晰,周围的人群仿佛都做了消音处理,整个世界都为他静了音。

    只有常钟那句:“小孩子不要喝酒。”清清楚楚地落在耳朵里,久久回响。

    林泽志觉得自己明明就喝了一口,却已经醉了,他把杯子塞到常钟手里,“你不也喝了,还转着圈喝。”

    常钟接过他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当他低下头与他平视时,眼神戏谑,“我不是小孩子。”

    林泽志抬眼看他,只见常钟一双眼睛一眨不地盯着他,他顿时一笑。

    那是个凉爽的夜晚,露台上的夜来香的味道似乎甜得腻人,可这花香平时明明清幽暗哑。

    常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能这露台被施了什么魔法。

    感情也许就是个cao蛋的玩意儿,一杯酒,一个眼神,一个笑,一个醉人的夜晚,就是构成一见钟情的全部因素。

    他们就这样